2025年第248期(总第390期)

维权无忧,天天在线!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“天天3·15 律师在线答疑”公益活动,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,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,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!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李国律师〔湖南金州(株洲)律师事务所〕提供专业法律解答。
本期聚焦
网友“8cvqur3”留言:近期,我在长沙县某按摩店体验SPA服务,服务中我怀疑所用精油是前顾客未用完的,非一次性产品。作为注重健康卫生的消费者,我深知一次性用品对SPA服务的重要性,希望贵店立即停止这种不卫生做法。

专业解答
李国律师〔湖南金州(株洲)律师事务所〕
据您所述,根据卫生管理规范,直接接触消费者皮肤的按摩用品(如精油),应避免重复使用以防止交叉污染。重复使用精油且未明确告知,涉嫌侵犯您的知情权与安全保障权。
请您收集以下证据:
1.实物证据:若条件允许且确保安全,可对疑似被重复使用的精油容器、服务环境进行拍照或录像。
2.书面记录:保留服务凭证、付款记录、合同或预约单。
3.沟通记录:与商家后续沟通时,留存微信聊天记录、邮件或短信。
4.他人证明:若有同行者,其证言也可作为辅助证据。
发现问题时,请立即冷静地向服务人员或经理提出质疑,明确表达您的发现和担忧,并要求对方给出合理解释,现场提出往往能最高效地解决问题。若与商家协商无果,您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(所在地卫健委)进行投诉。若当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,或您因此遭受了实际的人身损害(如过敏、感染),可以考虑提起诉讼。
编辑:李洁 何思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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